餐旅管理研究所徵聘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計1名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計1名,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預計自113年8月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一、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助理教授(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 2.應獲有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其中碩士(含)以上學歷需與任教科目之專業領域相符
(二)參考條件: 1.具備大專校院餐旅相關領域課程教學經驗者尤佳。 2.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二、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01-03、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01-06(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二、任免遷調下載 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擅長教任「餐旅人力資源管理研究」科目,須檢附以上科目之中英文版教學綱要。
六、其他符合必備條件及參考條件之證明文件。
肆、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113年6月30日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準)。
二、履歷投遞方式:
(一)請將相關報名、證明文件及應檢附資料,以電子PDF檔寄送至本校餐旅管理研究所蔡佩妤行政專員信箱(peiyufish@staff.nkuht.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餐旅管理研究所兼任教師」。
(二)相關報名、證明文件及應檢附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如以多檔案呈現請於檔名標示清楚);非屬應繳交資料之補充資料,請於另一個檔案呈現。應聘履歷資料請以一封信件寄送,如一封信無法夾帶所有附件,可上傳雲端並提供下載網址,以避免寄送多封郵件導致漏信問題。 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餐旅管理研究所蔡佩妤行政專員,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0101。
伍、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3 年 7 月 20 日起,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各級教評會決議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