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學生參加國際性競賽及發明展」訓練經費申請事項
有關「112年度學生參加國際性競賽及發明展」訓練經費申請乙案。
依據【本校學生參加國際性競賽及發明展實施要點】第三點(如附件一),本校各單位提出該年度計畫參加之國際競賽計畫申請表(如附件二);請經各學院審定後交由研發處產學組彙整。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所指國際競賽,為各國所舉辦且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平均十國以上為原則之著名國際競賽。
非屬國際性競賽、與技職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二、代表學校參加國際競賽之學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學術、技藝優良表現: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或發明展領域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或經校內單位選拔推荐者。
(二)經國內賽選拔: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獲選參賽者。
三、敬請於112/3/30 (四) 17:00前將紙本(申請表-需核章)及電子檔乙份,繳至所辦。
依據【本校學生參加國際性競賽及發明展實施要點】第三點(如附件一),本校各單位提出該年度計畫參加之國際競賽計畫申請表(如附件二);請經各學院審定後交由研發處產學組彙整。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所指國際競賽,為各國所舉辦且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平均十國以上為原則之著名國際競賽。
非屬國際性競賽、與技職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二、代表學校參加國際競賽之學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學術、技藝優良表現: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或發明展領域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或經校內單位選拔推荐者。
(二)經國內賽選拔: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獲選參賽者。
三、敬請於112/3/30 (四) 17:00前將紙本(申請表-需核章)及電子檔乙份,繳至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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