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研究所博、碩士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6、7、9條報考者,申請書及證明文件寄交截止日期為:114年11月19日(三)起至114年12月10日(三)止。
報考學歷(力)若採用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6、7、9條審查之考生應繳資料:
請詳填「報名資格審查申請表」(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4)各欄位資料及簽名,
併附最高學歷證明及報考該所需繳交之具體佐證資料,
於114年12月10日(三)(含)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收(812 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逾期不受理。
►信封封面請註明【碩士班招生考試同等學力資格審查】。
►如報考多所,請分別填寫申請表、分別裝訂資料(可合併郵寄)。
►報考資格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方可報名。
►有關本項報考資格之說明,請詳見簡章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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