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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五年一貫招生公告

110學年度申請期間:110年6月21日 9:00 至 110年8月13日 16:00

招生名額、申請資格、錄取標準等事宜,請務必詳閱下方附件「五年一貫招生公告」。

 

應檢附資料:

(1)學生修讀五年一貫學士及碩士學位申請表(可優先下載*docx檔使用)。

(2)歷年成績單(須顯示名次)。

(3)個人履歷。

(4)研究計畫書。

(5)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例:語文檢定、推薦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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